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地泰华事务所”)作为审计
机构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中简称“公司”
“本公司”
)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地泰华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务审计执业资质,通过财政部与证监会证券期货业务备案。大地泰华事
务所审计咨询业务涉及公司改制、企业重组、资本运作、财务咨询、税
务咨询等多个领域,2012-2024 年连续多年入围全国事务所综合评价 50
强,2024 年位列 28 名。
审计机构名称: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4MA6CX58B36
首席合伙人:于洋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 3 号楼 10 层 1003-1008
成立日期:1995 年 7 月(事务所特普改制时间:2019 年 9 月)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税务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
信息咨询服务)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
(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册会计师为 23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为 7 人。
截至目前,大地泰华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为 23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为 10 人。
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4,984.67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42.44 万元。
(未
经审计)
业风险基金 10,736.81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
关规定。近三年来,大地泰华事务所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
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
(二)项目信息
大地泰华事务所已拟定承担公司 2026 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
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复核人,上述人员的基本信息如下:
开始从事 开始为本公
注册会计师 开始在本所
项目 姓名 上市公司 司提供审计
执业时间 执业时间
审计时间 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签字 李凤玉 2010 年 2020 年 2010 年 2024 年
开始从事 开始为本公
注册会计师 开始在本所
项目 姓名 上市公司 司提供审计
执业时间 执业时间
审计时间 服务时间
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 邹昕 2017 年 2011 年 2024 年 2024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史洪波 1994 年 2020 年 1995 年 2024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李凤玉女士,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大地泰华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审计业务工作经验超 15 年。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凤玉女士,从业情况同上。
签字注册会计师:邹昕先生,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在大地泰华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审计业务工作经验超 15 年。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史洪波女士,199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1995 年开始在大地泰华事务所执
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审计业务工作经验 30 年。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凤玉、签字注册会计师邹昕和质量
控制复核人史洪波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
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
体情况。
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人员的
经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遵照市场化原则,
与大地泰华事务所拟定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收费为 75 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查询了大地泰华事务所的业务规模、
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等信息,查验了大地泰华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
书、业务许可证等资质,梳理了大地泰华事务所 2025 年为公司提供的
审计、鉴证、咨询等服务情况,并于 2026 年 3 月 6 日召开会议予以审
议。
经审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1.大地泰华事务所组织机构
健全,内部管理与质量控制制度完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以及诚信状况等评价信息良好,具备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基本条件。2.
大地泰华事务所在 2025 年度审计中,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
立审计原则,根据审计协议约定,客观公允开展审计工作,切实履行审
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与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等保持着顺畅的业务沟
通。3.大地泰华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审计独立性的情
况。大地泰华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以及签字会计师的连续年
限均符合相关政策的要求。4.同意续聘大地泰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
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2025 年度
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关于聘请大地泰华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八届十五次董事会议,以“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北京大地
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拟续聘大地泰华事务所为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结合 2026 年公司审计业务情况,商定审计服务费用并签署相
关协议。
(三)生效日期
该聘请事项将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