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威海光威复合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孟红、边文凤、李
文涛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孟红、边文凤、李文涛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