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68 证券简称:中航西飞 公告编号:2026-015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津贴管理办法》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津贴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和津贴管理办法》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津贴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航西安飞机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
一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
战略发展和实际情况,制定本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
理办法。 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战略发展和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一)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 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 (一)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薪酬
(二)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 与风险、责任相一致。
二 激励相结合,促进公司可持续发 (二)坚持标准公平、程序公开、分
展。 配公正。
(三)坚持薪酬水平与公司 (三)坚持薪酬与市场发展相适应,
经营业绩挂钩的原则。 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
(四)坚持标准公平、程序 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公开、分配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以及
委员会是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拟定薪酬方案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高
人员进行考核以及拟定薪酬方案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的管理机构。董事的薪酬和津贴
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
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三 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
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报股东会
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批准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
酬和津贴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
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
核委员会拟定,报董事会批准后
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
实施。
披露。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内部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以公司经营状
况和绩效考核情况为基础,根据
公司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职
责、目标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
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
专项奖惩和任期激励收入四部分 第八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
构成。 津贴纳入公司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内部董
(一)基本年薪:基本年薪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以公司经营
是年度基本收入。根据岗位分工, 状况和绩效考核情况为基础,根据公司经
四 差异化设置岗位系数。 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职责、目标等进行综
(二)绩效年薪:绩效年薪 合考核确定。
是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紧密 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挂钩的收入。 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
(三)专项奖惩:专项奖惩 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60%。
是根据任务完成情况、业绩考核
结果,在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外
进行的专项奖励或扣减。
(四)任期激励收入:任期
激励收入是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
结果相联系的薪酬收入。
第十条 独立董事津贴由公
第十条 独立董事津贴由公司按月发
司按月发放。内部董事和高级管
放。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支付
理人员薪酬的支付采用按月预支
采用按月预支和年度结算的形式。具体为:
五 和年度结算的形式。具体为:
每年年底前确定下一年度薪酬按月预支的
(一)按月预支:每年年底
标准,依据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核算年度薪
前确定下一年度薪酬按月预支的
酬总额,扣减已预支薪酬后,补发差额。
标准。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二)年度结算:依据年度
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核算年度薪酬
总额,扣减已预支薪酬后,补发
差额。
(三)专项奖惩:由公司一
次性支付。
(四)任期激励收入:在任
期届满后一次性支付。
第十一条 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
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评价应
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
六 /
制,根据规定将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
效评价后支付,支付进度与风险防控、项
目完结等挂钩,递延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3
年。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
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
七 /
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
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
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十五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
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和高级管
八 /
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
披露原因。公司业绩亏损时应当在董事和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
联动要求。
第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调整依据为:
(一)国内同类可比行业薪酬水平或
增幅水平。
九 / (二)通胀水平或薪酬实际购买力水
平。
(三)公司经营效益情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第十三条 公司实行薪酬追 第十七条 公司实行薪酬止付追索制
索扣回制度。在规定期限内发现 度。在规定期限内发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给公司 员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不良影
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不良影 响的,公司将相应期限内兑现的收入部分
响的,公司将相应期限内兑现的 或全部追回,并止付所有未支付部分。
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部分或 (一)薪酬止付追索触发条件
全部追回,并止付所有未支付部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
分。 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
十
(一)薪酬追索扣回触发条 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
件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 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
任期内如因财务造假、操纵业绩、 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
不履行正常决策程序等主观不当 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
行为而导致公司出现重大经济损 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
失的,应予以薪酬追索扣回。 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如因发
任期内如因发表不当言论、做出 表不当言论、做出不当行为等导致公司声
不当行为等导致公司声誉受损、 誉受损、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以及其他公
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应予以薪 司认为的触发条件,应予以薪酬止付追索。
酬追索扣回。
第十八条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
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
十一 /
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
司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十九条 公司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实施股权激励等激励机制。
十二 / 公司的激励机制,应当有利于增强公司创
新发展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得
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除上述修订内容以外,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津贴管理
办法》其他内容不变,序号顺延。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