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2年3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
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
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
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
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上述议案于2025年4月25日获得公司2024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
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
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
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成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进行了沟通,详细了解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
安排、审计程序、审计重点、风险判断等。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三)2026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
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
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
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清晰、及时。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