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强电子: 关于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1 01: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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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
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
验和职业素养。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汇合伙人 117 人,注册会计师 688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
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
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
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
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完整、清晰、及时。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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