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11010136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257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799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经审计总收入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9.76 亿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家数 383 家,审计收费 4.71 亿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家数为 32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
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 01 民初 11、12 号】,判决共同被告
信永中和就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赔偿责任,向原告投资者承担 20%的连
带赔偿责任,金额约为 1500 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事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
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76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次、监督管理措施
二、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审计工作团队情况
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审计工作团队 16 人,
其中包括 2 位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欣、肖毅,其他项目组成员 10 名。另外按照
信永中和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质量控制要求,配备 IT 审计 2 名,质量复核合伙人 1
名,质量控制复核人 1 名。本次配备的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
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二)审计工作方案及其实施
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
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应收账款、研发投入、存货及其他重
要资产、关联交易、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的会计处理。信永中和制定了详
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能够满足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三)审计质量管理机制
信永中和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
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
管理体系,从业务承接、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
查等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了审计质量。
(四)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信永中和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信永
中和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
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
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三、公司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
机构应尽的职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
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