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9 证券简称:数字认证 公告编号:2026-014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拟续聘的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257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799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经审计总收入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9.76 亿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
数 383 家,审计收费 4.71 亿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家数为 32 家。
信永中和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
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 01 民初 11、12 号】,判决共同被告信
永中和就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赔偿责任,向原告投资者承担 20%的连带
赔偿责任,金额约为 1500 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事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
事责任的情况。
信永中和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76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次、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基本信息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欣女士,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 6 月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6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肖毅先生,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 9 月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宗承勇先生,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8 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根据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结合审计工作
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审计费用。预计本期审计费用共计 80 万
元,其中包含年报审计费用 62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18 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
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预计审计费用共计 80 万元。
(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信
永中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认为:信永中和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均符合监管规定。拟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
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预计审计费用共计 80 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