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9 证券简称:军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湖南军信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6年
《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关联董事对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议
案已回避表决,《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现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二、适用期限
三、薪酬构成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奖金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
效奖金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奖金总额的50%。
效根据公司经营效益、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表现核定。其中一定比例的年度绩效薪酬在年度报
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综合确定。
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
另行确定。
四、薪酬标准
(1)在公司任职(指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按其职务领取薪酬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
担任的职务及公司薪酬制度发放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任职(指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或未按其职务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包
含董事长、副董事长等)按照公司董事会通过的薪酬标准享受,同时,上述非独立董事担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履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职责,并承担相应管理风险和责任,对公司发
展战略和重大决策的推进实施起关键性、决定性作用的,公司对其发放年终绩效奖励,标准
不超过总经理当年度年终奖金的3倍。
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会审议确定,标准为13.2万/年,按月平均
发放。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交通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其他规定
算并予以发放。
高级管理人员,可按上述制度享受相关业务及项目拓展奖励。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子公司任职的,可以按照子公司相关制度领取薪酬(津贴)。
的规定执行;本议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
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执行。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