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
年报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
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企业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54927874
执行事务合伙人:肖厚发、刘维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
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首席合伙人为刘维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
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
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
和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具有
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
处分 4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审计机构。
二、项目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万斌,200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天玑科技、
上海谊众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会计师:杨志颖,202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签字会计师:陈雷,202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业务,2022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 1 家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春媛,200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
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志颖、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雷、项目质量复核人王春媛近三
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
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
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万斌于 2026 年 1 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
具的警示函监管措施 1 次,除此之外,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其他
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
(三)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
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并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于 2025 年 11 月对公
司进行预审,并于 2026 年 1 月正式进场审计,2026 年 3 月下旬完成了全部审计
工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
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尤其与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进行了
重点沟通。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认为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
义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网络平台信息管理办法》
等制度,专人负责信息安全工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系统采用私有云部署
方式,服务器架设在境内,数据信息在境内存储,符合国家安全保密规定。2021
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取得了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测评
信息安全服务一级资质证书》。
五、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
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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