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山东天鹅棉
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余玮女
士、侯加林先生、王磊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余玮女士、侯加林先生、王磊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个人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