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
发挥审计委员会专业作用,有效督导公司外部审计工作,全面指导公司内部审计
事务,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完善,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确保财务报告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
分别为姚曦独立董事、王林彬独立董事和张新董事,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
计资格的姚曦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且审计委员会
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
同时,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调
整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二、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9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并发表专业意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会议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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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并发表审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
核意见
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2024 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
次临时会议 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 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
次临时会议 计划》,并发表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 议案》《公司关于开展铸造铝合金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
次临时会议 性分析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
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 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开展套期
次临时会议 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开展套期保值
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 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
次临时会议 计划》,并发表审核意见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并发表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七
核意见
次临时会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八 汇业务的议案》《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及远期外汇业
次临时次会议 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审计计划》《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九
次临时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
《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审议
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
行了监督,我们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会计政策运用恰当,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期财务状
况及经营成果,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
错报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稳健,经营运行有序,未出现重大风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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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及异常情况。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专业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全面审查,预审阶段,与信永
中和沟通了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审阅了信永中和所提交的审计重
点事项以及关键问题;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保持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
沟通,了解审计进展情况,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我们认为:信永
中和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
定,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公司财务审计
和内控审计工作,认为其具有较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
司审计工作需要;审计机构收取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与公司规模、审
计内容及工作量匹配。
信永中和在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因
此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我们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其报酬。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相关要求,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
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从专业角度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等进
行了监督,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并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落实审计
工作计划,持续推动内部审计制度体系与运行机制的优化完善。我们认真审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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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审计工作计划、2025 年度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
作计划、2025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通
过每季度听取及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我们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开展规范有序,未发现重大问题。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完善,
紧密结合最新监管要求与法律法规规定,持续强化并优化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督促相关部门严格依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高质量完成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工作,并审慎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
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公司内部控制不
存在重大缺陷,关键程序运行有效,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审查资产处置及减值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资产处置及减值事项进行了审议,我们
认为:公司资产处置根据公司内控制度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
则,根据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进行的,能够公允反映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
(六)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认为候选人教育背景、专业
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有履行财务总
监职责的能力,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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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工作变动,原财务总监辞去相关职务,202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候选人
蒋立志先生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进行了审查,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
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聘任蒋立志先生为财务总监。
四、总体评价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履职原
则,依托委员专业能力与执业经验,在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
机构工作、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资产处置及减值以
及聘任财务负责人等方面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专业监督作用,促进
了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则,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指导、监督职能,加强对内部审
计工作的指导和对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完善公司运作机制,持续强化内控
规范的执行和落实,在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关键业务流程、
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严格监督并提出科学建议,督促公司规范
运作,不断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作效率,推动公司治理水平与规范运作能力
稳步提升,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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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姚曦、王林彬、张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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