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
信”)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
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
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为 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审计服务,主要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审计收费 9.16 亿
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
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151 名。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有良好的声誉和职业操守,诚信状况较好,
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立信及拟签字注册会计
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
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了
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非经常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内部控制方面,立信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在 2025 年度执业过程中严格恪守独立审计原则,
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法定职责,按期完成
公司 2025 年度各项审计工作。执业期间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的行为,审计操作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