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信科技: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1 00: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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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31       证券简称:银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8
债券代码:123059       债券简称:银信转债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立雄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一纯达蓝宝石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国金证券资管一詹立雄一国金资管鑫
进 3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詹立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蓝宝石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纯达蓝宝石 6 号”)和国金证券资管-詹立雄-国金
资管鑫进 3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金资管鑫进 33 号”)合计持有本公
司股份 100,936,42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2.7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立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纯达蓝宝石 6 号和国金资管
鑫进 33 号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4 月 23
日至 2026 年 7 月 22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
过 12,883,9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9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
股份不超过 4,442,4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
股份不超过 8,441,5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90%)。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立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纯达蓝宝石
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詹立雄                  92,094,320      20.73%
     纯达蓝宝石6号                  462,900       0.10%
     国金资管鑫进33号               8,379,200      1.89%
        合计                  100,936,420     22.72%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金需求。
行动人纯达蓝宝石 6 号和国金资管鑫进 33 号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合
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883,9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90%),其中以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442,4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以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441,5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90%)。
           (1)詹立雄先生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
括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权益分派送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纯达蓝宝石
及其一致行动人纯达蓝宝石 6 号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
                         (3)国金资管鑫进 33 号股份
来源为 2023 年 7 月 13 日、2023 年 7 月 28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国金资管鑫进 33 号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
月 23 日至 2026 年 7 月 22 日)。
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得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2%。
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三、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立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纯达
蓝宝石6号和国金资管鑫进33号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
向、承诺一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詹立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纯达蓝宝石6号和国金资管鑫进33号出具的《买卖本
公司证券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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