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
规定,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潘立生先生、
独立董事杨辉先生、非独立董事郝先进先生,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潘立生
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如下:
会议 召开日期 审议议题 决议情况
一致同意
第五届董事 告
会审计委员 2025 年 3 4、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一致同意
会第八次会 月 24 日
议
第五届董事 1、2025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一致同意
会审计委员 2025 年 4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季度工作报
一致同意
会第九次会 月 22 日 告
议 3、2025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一致同意
第五届董事 1、2025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一致同意
会审计委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季度工作报
月 19 日 一致同意
会第十次会 告
议 3、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一致同意
第五届董事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季度工作报
会审计委员 告
会第十一次
日 3、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一致同意
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议监督,对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审
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
平,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
构应尽的职责。在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
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
出了指导性意见,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
监督,对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和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
核算与报告体系完备,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
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亦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
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根据《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等规定,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
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有关规定,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公司及股东的
权益得到了保障;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
内部控制。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履职规范及要求,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积极组织协调公司管理层、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与审计机构
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法等方面进行沟通协商,及时关注审计工作进展,
协助公司顺利开展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身会计及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内部控制工作,维护
审计的独立性,加强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结
构,较好地履行了各项职责。
继续勤勉尽责履职,关注公司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等重
大事项,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健康
发展。
特此报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