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6—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解,针对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与青海华鹏能源发展
有限公司、格尔木胜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系列诉讼事项,公司与林
秀成及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集团”)已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
已签收民事调解书。根据民事调解书,林秀成及三安集团自愿按期向公司支付相
关诉讼项下债权金额及资金占用利息。后因林秀成及三安集团未完全履行民事调
解书项下义务,公司通过与各方协商、履行司法程序等措施持续推进民事调解书
的履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9 日、2025 年 1 月 4 日、2025 年 11
月 1 日披露的诉讼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58、2025-2、2025-76 号)以及
相关定期报告。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法院下发的(2025)闽 02 执保 99 号《财产保全告知书》,
法院已依法采取保全措施,保全结果及有关事项如下:
年 3 月 26 日至 2029 年 3 月 25 日;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情况说明
本事项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将视司法程序等事项进
展综合确定。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积极采取措施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财产保全告知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