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逐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
公司运作,积极应对各种挑战。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分工明确,权责分明,运作
有效。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公司全体董事规范、高效运作,审慎、科学
决策,忠实、勤勉尽责地行使职权,认真贯彻并落实股东会相关决策,切实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披露如下:
一、董事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
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要求规范运作。具体情况如下:
序 会议 会议
会议议案
号 名称 时间
及其摘要的议案》
法>的议案》
第四届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董事会 宜的议案》
第九次 4.《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会议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有关事项的议案》
第四届
董事会 1.《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第十次 2.《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会议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
董事会
第十一
票期权的议案》
次会议
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票期权的议案》
案》
第四届 1.《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董事会 2.《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第十二 3.《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次会议 4.《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
第四届 1.《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
董事会 票期权的议案》
第十三 2.《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
次会议 条件成就的议案》
第四届
董事会
第十四
次会议
议案》
议案》
的议案》
的议案》
的议案》
的议案》
的议案》
度>的议案》
则>的议案》
的议案》
的议案》
事规则>的议案》
的议案》
的议案》
管理制度>的议案》
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
案的议案》
议案》
股票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港接受法律程序文件送达代理的议案》
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案》
案)>的议案》
案)>的议案》
议案》
制度(草案)>的议案》
(草案)>的议案》
(草案)>的议案》
(草案)>的议案》
的议案》
案)>的议案》
(草案)>的议案》
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草案)>的议案》
(草案)>的议案》
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草案)>的议案》
(草案)>的议案》
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案)>的议案》
理责任政策(草案)>的议案》
申请的议案》
第四届
的议案》
董事会
第十五
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与公司秘书工作规则(草案)>的议案》
次会议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
案)>的议案》
第四届
董事会
第十六
次会议
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第四届 1.《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十七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次会议 4.《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的具体
情况如下:
会议
日期 审议事项
届次
的议案》
东会 5.《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议案》
年度股 4.《关于<公司(2025 年—2027 年)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东会 5.《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东会
案》
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案》
案》
案)>的议案》
的议案》
的议案》
的议案》
案》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得到良好的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信息披露相关的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
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按照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
件,力求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确保披露信息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重视并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日常董办相关人员通过投资
者电话/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策划现场调研活动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
者的联系和沟通,及时解答投资者关心的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
营状况、发展前景等问题。通过与投资者和机构之间良好的信息沟通,加强了
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树立了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有效增进了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5 年度,各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规章制度运作,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
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重要意见。2025 年度,战略委员会召开 1 次,审计委员
会合计召开 4 次,提名委员会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合计召开 6 次。
公司独立董事充分行使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赋
予的职权,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
及决策程序的科学化,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在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规范公司治理、规范关联交易、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加强内部控制等事项提出了积极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充
分听取并采纳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独立董事金振朝先生、向怀坤先生、梁金
华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上述职。
二、公司 2025 年主要经营管理情况
技术积累以及稳固的客户粘性,展现出较强的业务韧性。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
业收入 24.77 亿元,同比减少 10.82%;主营业务实现营收 24.29 亿元,同比增长
报告期内,主要工作如下:
(一)深化全球化布局,海外业务显著提升
报告期内,为实现全球化的战略目标,在组织与营销体系建设方面,公司将
海外营销团队从“五大战区”升级至“八大战区”,重点深耕南美、亚太、非洲等新
兴市场,同时在新加坡成立了全球总部和结算中心,稳步推进海外跨部门 CRM
项目,为海外业务的长期稳健运行奠定坚实基础,有效提高了整体运作效率。目
前,公司解决方案及产品已销往 100 多个国家及地区,海外业务拓展成效显著。
(二)前装产品获国际认证,品质保障驱动业务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动产品质量与国际标准接轨,多款前装产品通过了整
车级与前装级测试,在 EMC、环境适应性和结构可靠性等方面满足海外前装项
目要求。AEBS 产品先后通过欧标 R131 认证测试及英国的 TFL 2.5 封闭场地测
试,ACC 功能完成算法上车并通过整车验证,整机硬件与结构前装体系亦同步
完成了升级。上述成果有力支撑了前装业务拓展。
(三)加大研发投入,筑牢技术根基
公司始终将技术作为发展核心,在深圳、重庆、成都布局了三大研发中心,
重点聚焦视觉 AI 技术、云及端侧软件、硬件以及 AI 大模型等前沿方向,并通过
持续优化三级研发架构,与客户保持紧密沟通,确保产品开发精准契合市场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团队增至 690 人,占比提升至 30.93%,
持续为产品升级和技术迭代注入动力。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拥有 80 多种智能算法,广泛覆盖高级
辅助驾驶、紧急制动、驾驶员监测及盲区监测领域,并在中国及海外共获得 563
项专利授权,其中包括 169 项发明专利,研发成果的持续积累,进一步助力公司
提升核心竞争力。
(四)智能制造能力不断提升,数字能源产品生产加工业务进展迅速
公司不断推进自有工厂智能制造能力提升,按期完成越南二期智能工厂建
设,有力支撑海外业务持续拓展。基于越南智能工厂的现代化生产管理能力,
算力中心配套数字能源产品生产加工业务稳步推进,建成投产多条专用产线,
成功导入行业知名海外厂商多个型号不间断电源(UPS)产品,实现批量交付。
针对算力服务器功率不断提升带来的电源设备更新需求,高压直流(HVDC)
电源产品相关业务按计划推进中。
三、2026 年董事会重点工作规划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
高质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切实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习,提高各部门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合规经营意识,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
执行,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加强董事
会各成员合法依规履行董事职责,勤勉尽责地行使职权,认真贯彻并落实股东会
相关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健康有序运作和可持
续高质量发展。
丰富投资者沟通渠道和方式,在资本市场中传递公司成长逻辑及与投资者共谋发
展的经营理念,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
稳定的良好关系。
《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执行股东会决议,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在公司的经营、决策、重大事项等方面的监督作用,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
合规保障。同时为促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关键少数”人员及时了解法律
法规规定,董事会将积极组织其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及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断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