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达仁堂 公告编号:2026-011 号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与医药集团下属的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
议》,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结算及中间业务、存款、信贷
等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
? 交易限额
每日最高存款余额 150,000 万元
每日最高贷款余额 150,000 万元
协议有效期 三年,2026 年 7 月 1 日至 2029 年 6 月 30 日
存款利率范围 0.00%-3.50%(小数点后两位)
贷款利率范围 0.00%-4.00%(小数点后两位)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以下或称“甲方”)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融资成本,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或“乙方”)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
同发展、实现共赢”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继续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的约定,财务公司将在协议有效期三年内,
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其中,结算及中间业务收取的费用每年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存款业务每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高于
人民币 150,000 万元;信贷业务每日本金余额不高于人民币 150,000
万元,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应计利息金额不高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公
司可充分利用财务公司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
融资成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实现资金利用效率最大化。
由于财务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医药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等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名称 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8MA05L0R67F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四道 168 号融合广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幸建华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成立时间 2016 年 9 月 14 日
(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经营范围
(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
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
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
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
兑;(八)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具体关系:财务公司
是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财务)公司与
“医药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上市公司关系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
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 无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61,552.08 433,907.71
负债总额 347,184.26 316,726.99
净资产 114,367.82 117,180.72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6,575.16 847.86
利润总额 2,947.46 3,700.30
净利润 2,419.11 2,812.89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首次签订
非首次签订
上一年度 本年度至今
年 末 财务 公 司 吸 收存款
余额
年 末 财务 公 司 发 放贷款
余额
上 市 公司 在 财 务 公司最
高存款额度
年 初 上市 公 司 在 财务公
司存款金额
年 末 上市 公 司 在 财务公
司存款金额
上 市 公司 在 财 务 公司最
高存款金额
上 市 公司 在 财 务 公司存
款利率范围
上 市 公司 在 财 务 公司最
高贷款额度
年 初 上市 公 司 在 财务公
司贷款金额
年 末 上市 公 司 在 财务公
司贷款金额
上 市 公司 在 财 务 公司最
高贷款金额
上 市 公司 在 财 务 公司贷
未发生贷款业务 未发生贷款业务
款利率范围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定价政策)
(一)合作原则以及先决条件
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项业务的开展依法合规、平等自愿。
伙伴,双方基于互利互惠的原则,乙方在依法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甲
方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实现合作双方互赢。
坡证券交易所;和(ii)甲方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根据新加坡证券交
易所的上市规则。
(二)服务内容
财务公司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公司依
法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收款、汇兑、提供收支结算服务,代收代付各类款项等。公司在财务
公司开立结算账户,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指令为其提供收款服务和付款
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及其他中间业务收取的费用,
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他第三方就同期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每年最
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伍佰万元整)。
通知存款等。
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
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每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高
于人民币 150,000 万元(壹拾伍亿元整)。
资产贷款、项目贷款以及票据贴现业务等。
财务公司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国家金
融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公司
业务发展,为公司设计科学合理的融资方案并提供贷款及票据贴现等
信贷服务。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信贷业务每日本金余额不高于人民币
高于人民币 6,000 万元(陆仟万元整)。
前款约定的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应计利息金额,按照每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期间累计计算。
(三)定价政策及依据
银行及全国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相关要求,将不低于六大国有商
业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定价方式参考市场利率水平确定,乙方将向甲方提
供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将不高于甲方在六大国有商业银行取得的
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
间业务的定价参考市场水平,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优惠的费率,将不
高于公司在六大国有商业银行取得的费率水平。
的综合费率以及综合利率,不包括政策性贷款利率或政府贴息等特殊
费率、利率。
(四)服务原则
明确。
务需要,要求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或者质押。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2026 年 7 月 1 日至 2029 年 6 月 30 日。
(六)协议生效、变更和解除
公司公章后生效。
解除。补充协议中未对本协议条款进行变更的,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除协议。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包括且不限于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和重大疾病等。
力。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对方承担
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协议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
构,为公司提供融资平台、资金管理和结算平台。财务公司为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
融资渠道,满足公司在发展自身业务的同时降低融资成本的需求;财
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财务管
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务公司作为资金结算平台,有利于公司与
医药集团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实现便捷高效的业务结算,减少资金的
在途时间,加速资金周转。该项交易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与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幸建华、毛蔚雯回避了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均同
意该项关联交易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新加坡交易所有关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 3 名独立董
事,就“公司与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
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
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均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未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
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特此公告。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