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农化工: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1 00: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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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86    证券简称:扬农化工          编号:临 2026-009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
    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全部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3名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7,800股,以及248名激励对象第
三个解除限售期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195,555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减少1,213,355股,公司注册资本
也相应减少1,213,35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2026-008号)。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1,213,355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
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
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
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时间、地点等信息如下: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字样。
  特此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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