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通过查验江西省交通投资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金融许可证》
《营
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其定期财务报告,对其经营资
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持续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原名江西高速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系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筹建
(银保监复[2018]79 号)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
监管局批复开业(赣银保监复[2018]32 号)的非银行金融机
构,2018 年 12 月 25 日获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
西监管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2021 年 11 月
注册资本:人民币 510,000 万元,经营范围:对成员单
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
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
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固定收益
类有价证券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企业会
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
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2025
年度风险管理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执行有效。在
资金管理方面较好地控制了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投
资业务方面建立了相应的业务风险控制程序,整体风险控制
在合理的水平。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未发现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
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
存在重大缺陷。
(二)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三、本公司存贷业务情况
(一)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
为 7.83 亿元,占公司存款余额的 28.03%,占财务公司吸收
存款余额(亿元)的 4.25%;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为
元,其中:江西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852.08 万元,江西省
嘉恒实业有限公司 549.48 万元。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均按照双方签订的《金融
服务协议》执行,存贷款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发生额及
余额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财
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二)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的存贷款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
余额为 20.1 亿元,占公司存款余额的 71.97%,公司在其他
金融机构的贷款余额为 26.55 亿元,占公司贷款余额的
(三)公司对外投资理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对外投资理财,也不存在大额现
金理财情况。
四、风险评估意见
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建立了比较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可较好地控制风险。
公司将督促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规定经营。
根据对财务公司基本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情
况的了解和评估,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
资、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的运
营正常,资金充裕,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资产质量良好,资
本充足率较高,因此公司认为在财务公司进行存、贷款安全
可靠、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