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尔激光: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1 00: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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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76          证券简称:帝尔激光              公告编号:2026-036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3 月 30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3 月 30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武
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03 人,代表股份 170,047,44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3011%(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数量,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45,651,79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3.363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7 人,代表股份 24,395,6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9380%。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99 人,代表股份 24,397,75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97 人,代表股份 24,395,6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8.938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
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9,745,7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6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096,0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35%;反对 298,9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55%;弃权 2,6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9,715,0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0,5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065,3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76%;反对 291,7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60%;弃权 40,5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64%。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69,722,1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3,4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072,4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667%;反对 291,7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60%;弃权 33,4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3%。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69,722,2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3,3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072,5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672%;反对 291,7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60%;弃权 33,3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69%。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69,711,6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3,9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2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061,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237%;反对 291,7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60%;弃权 43,9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2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3%。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69,722,1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3,4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072,4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667%;反对 291,7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60%;弃权 33,4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3%。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69,715,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0,2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5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065,6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89%;反对 291,7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60%;弃权 40,2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5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2%。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69,715,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0,2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5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065,6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89%;反对 291,7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60%;弃权 40,2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5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2%。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69,715,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0,2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5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065,6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89%;反对 291,7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60%;弃权 40,2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5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2%。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69,715,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0,2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5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065,6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89%;反对 291,7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60%;弃权 40,2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5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2%。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69,715,1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0,3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065,4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81%;反对 291,8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64%;弃权 40,3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6%。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69,715,2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0,3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6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065,5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85%;反对 291,7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60%;弃权 40,3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6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6%。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9,742,1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3,4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092,4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88%;反对 291,7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60%;弃权 13,4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2%。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9,738,4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7,1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088,7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336%;反对 291,7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60%;弃权 17,1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4%。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公司发
行H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9,742,1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3,4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092,4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88%;反对 291,7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60%;弃权 13,4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2%。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境外公开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9,742,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3,4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092,3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84%;反对 291,8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64%;弃权 13,4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2%。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9,737,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7,1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087,6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91%;反对 292,8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05%;弃权 17,1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4%。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八)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就H股发行修订于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
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 169,704,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3,8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2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054,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46%;反对 298,9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55%;弃权 43,8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2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9%。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发行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 169,708,1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0,2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5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058,4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094%;反对 298,9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55%;弃权 40,2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5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2%。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发行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 169,715,4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9,1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5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065,7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93%;反对 282,7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91%;弃权 49,1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5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16%。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9,742,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2,5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092,3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84%;反对 282,7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91%;弃权 22,5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5%。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9,742,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2,5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092,3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84%;反对 282,7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91%;弃权 22,5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5%。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9,761,1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2,5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111,4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67%;反对 263,6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08%;弃权 22,5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5%。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夏平律师、柯昌利律师现场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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