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1 00: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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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33       证券简称:同花顺           公告编号:2026-012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
东会的通知》。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3 月 30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3 月 3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店二楼武夷厅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827 名,所持(含代理)股份 369,673,64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8.7637%。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 加 现 场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代 表 共 13 名 , 所 持 ( 含 代 理 ) 股 份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14 名,代表股份 22,822,21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共 822 人,代表股份 22,913,51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2622%。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律师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9,587,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1,8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86%。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2,827,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28%;反对 54,5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0%;弃权 31,8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92%。
  公司独立董事赵旭强先生、丁锋先生、曹茂喜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
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赵旭强先生代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向股东会做了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69,594,6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3,3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2,834,4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51%;反对 45,6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92%;弃权 33,3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7%。
  表决结果:同意 369,597,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0,2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2,837,5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86%;反对 45,6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92%;弃权 30,2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22%。
  表决结果:同意 369,617,3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2,857,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43%;反对 3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67%;弃权 2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0%。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 369,153,4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10,5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2,393,3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300%;反对 309,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10%;弃权 210,5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9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关联股东易峥先生、叶琼玖女士、
杭州凯士顺科技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68,152,1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8%。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2,838,3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21%;反对 46,6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36%;弃权 2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4%。
  表决结果:同意 369,59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2,832,9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85%;反对 49,6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67%;弃权 3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4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指派吕崇华和姚志刚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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