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新材: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1 00: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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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163       证券简称:方大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4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发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马莉、刘健文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持资本运作与实业发展并重的发展策略,全面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提升公司资
产质量,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并在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的前提下,进一步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后续发展谋求新的拓展点。在此,对 2025 年度所做
的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6-007)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莉)》(公告编号: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小蓉)》(公告编号:2025-010)、《2025 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春和已离任)》(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及管理层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及董事会的部署进行经营管理。
现向董事会进行工作总结和汇报。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3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
度报告》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了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6-005)及《2025 年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6)。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要求,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5 年度审计报告》,
现将上述报告提交审议并同意批准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6-021)。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2)。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6-014)。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6-022)。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公告编号:2026-023)。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编
号:2026-015)。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编号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
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
报告》(公告编号:2026-017)。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告编号:2026-018)。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9)。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5)。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杨志、许硕、安淑敬、董立卫、刘健文、姚新平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5)。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因全体独立董事回避
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马莉、李小蓉、李卜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5)。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杨志、许硕、安淑敬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6)。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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