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公告编号:2026-016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利润为 194,765,415.84 元,2025 年 5 月派发现金股利合计 134,338,386.6 元,2025
年 9 月派发现金股利合计 98,986,179.6 元,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
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不计提任意公积金,公司按累计额至公司注册资本
的 50%后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665,182,800.16 元,合
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925,826,655.81 元。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的有关规定,在符合
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16,012,400 股后的总股本 349,515,57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3.3 元(含税),以自有资金共计派送
现金红利 115,340,138.1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 2025 年度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参与分红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未
来实施本次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参与分红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
分红金额总额相应调整,公司预计分配总额不会超过财务报表上可供分配利润。
回购总额占 2025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82.96%。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14,326,317.70 277,445,538.90 308,665,234.5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800,437,091.1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九)
□是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800,437,091.10
元,高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
及未来发展等各方面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
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分配政策,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会影响偿债能力,公司过去
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且未来十二个月内没有使
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计划。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
向主要股东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不存在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存在重大
差异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预案尚需待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
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