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10 页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 第 11—14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7-78 号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通科技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鼎通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鼎通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鼎通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上
证发〔2025〕69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鼎通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鼎通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
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上证发〔2025〕69 号)的规定,如实反
映了鼎通科技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上证发〔2025〕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11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采用竞价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33.1104 万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0.01 元,共计募集资金 79,999.96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
金额 1,325.09 万元、增值税金额 79.51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8,595.36 万元,已由主承销
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
行费、募集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
新增外部费用 150.98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8,523.8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2〕第 ZI10572 号)。
(二)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12 月 8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 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79,999.96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1,555.58
二、募集资金净额 78,444.38[注]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33,337.90
本年度使用金额 33,154.07
暂时补流金额 12,000.00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1.51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4,155.75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4,106.65
[注]含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增值税金额 79.51 万元,公司已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以自有
资金汇入募集资金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
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鼎润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平桥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
年12月16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
支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虎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鼎润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鼎通科技(长沙)有限公司连同保
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2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兴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
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共有 6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12 月 8 日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账户状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长安支行
东莞市鼎通精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密科技股份有 558000013885729 3,867.67 使用中
东莞虎门连升支行
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东莞桑园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河南省鼎润科 1718022019200055844 70.57 使用中
公司信阳平中大街支行
技实业有限公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司 252089550140 54.61 使用中
信阳龙江路支行
鼎通科技(长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沙)有限公司 公司长沙华兴支行
合 计 4,106.6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系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12 月 8 日
临时补充流 临时补充流动 计划补充流动 董事会审议 归还募集 归还募集
动资金金额 资金起始日期 资金时长 通过日期 资金日期 资金金额
(三)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12 月 8 日
计划进行现金 计划进行现金 董事会审议通
计划起始日期 计划截止日期
管理的金额 管理的方式 过日期
购买安全性高、
金管理产品
购买安全性高、
金管理产品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12 月 8 日
预计年
受托 产品 产品 购买 起始 截止 归还 尚未归 利息
委托方 化收益
银行 名称 类型 金额 日期 日期 日期 还金额 金额
率
东莞银行
单位人民
保本
币结构性 2024- 2025- 2025- 1.40%-
浮动 1,000.00 1.75
东莞银 存款 12-9 1-10 1-10 2.00%
东莞市 收益
行股份 SD202412
鼎通精
有限公 68
密科技
司东莞 东莞银行
股份有
虎门连 单位人民
限公司 保本
升支行 币结构性 2024- 2025- 2025- 1.40%-
浮动 4,600.00 25.23
存款 12-13 3-14 3-14 2.20%
收益
SD202412
东莞银行
单位人民
保本
币结构性 2025- 2025- 2025- 1.25%-
浮动 3,000.00 12.30
存款 6-13 9-9 9-9 1.7%
收益
SD202501
东莞证券
本金
“月月 2024- 2025- 2025-
东莞证 保障 5,000.00 2.20% 54.55
鑫”6 月期 12-10 6-9 6-9
券股份 型
有限公
东莞证券
司东莞
“月月 本金
虎门分 2024- 2025- 2025-
鑫”12 月 保障 2.45% 732.99
公司 30,000.00 12-10 12-9 12-9
期 169 型
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高速通讯连接器组件生产建设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新增鼎通科技为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相应新增
“东莞市东城街道周屋社区银珠路 7 号”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
查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
其他变更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审批额度
经公司自查发现,2024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结构性存款导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审批额度 600.00 万元,超出金
额占现金管理审批额度的比例为 1.50%,超出金额较小,占比较低且时间较短,超出额度购
买的结构性存款已按期赎回,未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
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次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上述超出审批额
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补充确认。
新能源
汽车连
生产 2026 年
接器生 不适用 25,200.00 25,200.00 25,200.00 14,983.60 18,286.82 -6,913.18 72.57%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建设 12 月
产建设
项目
补充流
补流 不适用 16,000.00 16,000.00 16,000.00 16,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动资金
合 计 - - 80,000.00 80,000.00 80,000.00 33,154.07 66,491.97 -13,508.03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三(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详见三(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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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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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证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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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附之用,证明吴志辉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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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附之用,证明展小童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