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杨 莹)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参与公司经营发展的讨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
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
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杨莹,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出生,会计学硕士,高
级实验师(副教授),系统分析师,中共党员。2001 年 9 月至今就职于杭州电
子科技大学,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会计信息与实验中心主任;2018
年 6 月至 2024 年 6 月任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 月
至 2025 年 9 月,任云内控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2 年 1 月至今任浙江双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会。
(二)出席董事会情况
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会前本人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充分了解议案相关事项的具
体情况,会议时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与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
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履行
职责,组织审议公司审计部提交的相关定期报告的内审报告、内审工作计划等事
宜,重点关注了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同时,对公司审计部的工作进
行监督检查,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
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关联方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控股子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职责。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
况
履行相关职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重点、审计策略等方面进行沟通,关注关
键审计事项,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对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本人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
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
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起到应有的作用。2025 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
察,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内控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
的执行情况等事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日常通过电话和邮件,
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
关报道,掌握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为公司经营和发展向董事会、管理层提出合
理化的建议。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天,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积极配合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
定的时间要求报送相关会议材料,建立并保障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经营管理层沟通渠道顺畅,及时就重大事项主动与本人沟通,确保本人能够
及时有效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内控建设等情况。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浙江宏丰铜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铜箔”)的财务资助即将到期,为继续
支持浙江铜箔的建设和发展,满足其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需求,缓解其资金压力,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对上述财务资助延期 24 个月,
其他条件保持不变。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关联方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
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晓先生、林萍女士拟向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 年。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本人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
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
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
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
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针对上述事项,本人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张权兴先生为公司财务
总监。本人认为董事会聘任的财务负责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更。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议案,同意提名陈晓先
生、严学文先生、韦少华先生、陈林驰先生、樊改焕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杨莹先生、王宗正先生、朱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以上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关
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议案,同意聘任陈晓先生为公司总裁;同意聘
任陈林驰先生、穆成法先生、张辉先生、范承成女士、黄建斌先生、庞昊天先生
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张权兴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严学文先生为公
司董事会秘书。
本人认为公司选举产生的董事、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
益条件成就等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
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
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
情况详实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
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
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今后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莹 2025 年度
述职报告签名页)
独立董事:
杨 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