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蒋 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因任期届满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任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
作用,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任
职期间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蒋蔚,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金融工
程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分行会计,江苏省财政证券公司、信泰证券财务、
行政总监,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营业部副总经理、苏州营业部总经理,海
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机构部总部总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管理总
部副总经理、信用总部总经理,上海证券高级顾问,海南曼昂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2019 年 5 月至 2025 年 5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安徽蓝盾光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象湾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
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
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任期内,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
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
(一)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情况
均按时出席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上本
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
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致力于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
其专业职能,使专业委员会能很好地和内外部机构有效沟通,强化董事会下设的
各专门委员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各
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主持或参加了各委员会举行的会议,充分
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真审议相关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
况
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
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对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想法和关注事项,并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审慎行
使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任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
股东大会等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微信、视
频、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
营风险,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在本人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
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
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浙江宏丰铜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铜箔”)的财务资助即将到期,为继续
支持浙江铜箔的建设和发展,满足其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需求,缓解其资金压力,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对上述财务资助延期 24 个月,
其他条件保持不变。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关联方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
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晓先生、林萍女士拟向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 年。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审议
和披露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2025 年任期内未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本人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
和重要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公开、透明地披露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关报告经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
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
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聘用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针对上述事项,本人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计变更。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议案,同意提名陈晓先
生、严学文先生、韦少华先生、陈林驰先生、樊改焕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杨莹先生、王宗正先生、朱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以上议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亦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
权益条件成就等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已于 2025 年 5 月因任期届满离任。2025 年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履行独立董事义务,深入了解和掌握公司业
务与发展的实际情况,积极承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在公司各项重大决
策过程中,据实发表独立意见,不断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水平,努力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此,本人向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任职期内给予的
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也衷心祝愿公司发展越来越好!
(本页无正文,为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蒋蔚 2025 年度
述职报告签名页)
独立董事:
蒋 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