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辉娱乐: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伟)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1 00:11:3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在担任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
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履职。通过积极参与会议,
严格审核各项议案,并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就审计内控、提名任命、战略规划等事
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刘伟,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学博士,经济学副教授。现任汕头大学商学院
副教授,兼任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
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6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姓名   具体职务   应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刘伟    独立董事      6     6      0         0     否
   报告期内股东会召开次数                      4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姓名   具体职务   应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刘伟    独立董事      4     4      0         0     否
  本人始终严格遵守公司会议制度,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会,不存在缺
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参会的情形。本年度,对提交至董事会和股东会的议案本人均予
以认真审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同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密切且充分的
沟通,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一系列合理的建议。
  经本人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与股东会在会议召集、召开流程上,完全符合法定
程序;公司重大经营事项也都依规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且有效。因此,在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的表决过程中,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
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被选举
为四个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报告期内,本人
均亲自出席了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举行的各次会议,并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
相关要求,就公司定期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监督、董事
提名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就公
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年报、季报、中期报告等定期报告事项进行了审阅。按照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
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加强了
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同意年审事务所的审计计划,就关键审计事项保持与年审会计
师的联系和沟通,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应出席独立董事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专门会议次数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
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
切实履行前置审议程序。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
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
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
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在每次审议公司的重
大事项时,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
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本人积极参与公司业
绩说明会,认真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
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地现场考察、沟通,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制度
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检查,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
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并通过公开信息和内部沟通等多途径对公司及相关业务
的日常信息关注了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
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陈雁升、陈冬
琼及其关联方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借款,并同
意公司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
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生的借款展期不超过 12 个月,展期金额计入上述 5 亿
元额度内。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
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
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
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
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相关报告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和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司农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原因真实合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提名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陈
灿希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灿
希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
会委员的职务,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此次提名及任免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其他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况。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
薪酬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并参考了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章程》及《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规定。
  (六)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2025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完
成首次授予部分非交易过户。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制定及实施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公司运营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内审机构和年审会计师等沟通、实地考察、与中
小股东沟通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情况,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
行职责。展望 2026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积极发挥业务专长,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助力公司高质量稳健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刘伟____________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星辉娱乐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