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
董事,2025年本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况,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
项议案,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在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
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说明:本报告涵盖自2025年9月22
日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至2025年12月31日的履职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资料
本人梁元聪,男,1964年2月生,上海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高级
工程师。历任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发动机规划科程序设计工程师、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进口股股长、一般采购科经理、上海大众动力
总成有限公司采购及销售部总监兼工会主席、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下属国际汽车零部件采购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市汽车工
程学会秘书长等职务。于2024年 5 月退休。现被海南苍穹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返聘,担任顾问。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持有上
市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或主要股东控制的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2次(其中第四届董事会8次,第五
届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3次。自就任至报告期末,对应出席的会议
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忠
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本年应出席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数 数 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
对于需经上述相关会议审议的各个议案,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
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情况介绍进行认真审核,
充分了解与议案相关的各项情况,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此基
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努力使公司各项决策不损害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对2025年度召开的上述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
赞成,不存在提出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均为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召集人。
本人工作情况如下:
行了审议,对新一届董事、高管人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宜向董事会提出了建议。
进行了审议。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议案、发行可转债
事宜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提名委员会 1 1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0
战略委员会 1 1 0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0 0
注: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另召开了2次务虚讨论会议,会议听取公
司经营情况等汇报并进行讨论。本人应参加并实际参加1次。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任后,与外部审计师和内审人员就审计工作安
排、内控审计计划等进行了充分交流,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合规
性和重大风险方面进行提示,要求内部审计机构关注以往问题整改情
况,保证公司持续改进和健康发展,使公司运作满足监管政策的严格
要求。
(四)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任后,通过参加董事会、董事会委员会等会议,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概况和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等有关事项,并
借此机会通过会谈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
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对于重点项目和问题进行了解和问询,听取公司
有关部门的汇报,并积极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多种途径与公司经营
管理层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交流,充分交换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
提供支持。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培训,对于独立董事所提出的问题,给予积极的配合和安排,能够及
时答复,这为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给予很好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任后,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均进行了事前审核,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相关议案,本人认为
董事会所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
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本人就任后,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
等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
措施
报告期内,本人就任后,不涉及公司被收购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就任后,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认为上述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对应报告期内经营管理
和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
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内控体系和相关制度各个重
大方面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均不存在重大缺陷,在实际执行过
程中也不存在重大偏差,能够充分有效地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经营
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2025 年 9 月任职以来,本人认为公司外部审计师能够独
立、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未发现存在违反规定和职业操守的行为。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召开新一届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聘任了财务负责人。
换届前后,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动,仍为贾洁女士。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该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召开股东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
同日,
公司召开新一届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和高
级管理人员。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审核了新一届高管候选人薪酬事项,新一届高管
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公司规模,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薪酬确定的审议和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议通过了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调整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调整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事宜的相关议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守,监督公司规范运作,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对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发表了专业性意见,与公司保持积极沟通,
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利用自己的
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助力,更加积极地为公司稳定、健
康发展和规范运作贡献力量,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签名: 梁元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