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饭店: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坤荣)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1 00: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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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
勉尽责、独立履职。在2025年度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经济研究领域的专业优
势,审慎地行使了公司和股东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了各项会议,认真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履职情
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沈坤荣,1963年8月生,经济学博士,中国社科院经济学博士后,国务院特
殊津贴专家,2021年5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博
士生导师,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宏观经济首席专家。兼任南京栖霞建设股
份有限公司(600533)独立董事,江苏省数字经济学会理事长。
  (二)独立性说明
的附属企业持有股份、享有权益或任职,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议等,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
读相关资料,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
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每项议
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均亲自出席董事
会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出席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董事姓名   应参加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应参加次数          出席次数
 沈坤荣      7         2       5          2         2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2025年,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6次、战
略与ESG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3次。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成
员,参加6次会议,高度关注公司的内审工作,勤勉尽责地审阅公司审计计划、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定期报告和重要审计事项等;作为公司战略与
ESG委员会成员,报告期内参加1次会议,认真研究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趋势,为
公司战略及ESG发展建言献策;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报告期内参加2次会
议,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审阅公司高管薪酬及经营层任期制契约化考核和目标责
任书等相关议案;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组织
召开3次会议,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讨论,对高
级管理人员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职能力、任职资格以及职业道德等进行审查;本人
对2025年历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会议召开次数 应参加会议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6       6        6           0
战略与ESG委员会       1       1        1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2           0
  提名委员会         3       3        3           0
  (2)2025年,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审议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并对审
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会议名称     会议召开次数   应参加会议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1       0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内部审计计划以及内部控制工作进展的报告,督促公司内审计划的实施。2024 年年
报期间,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
工作重点、审计计划、公司财务情况等保持密切沟通,了解年报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
题,就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全面了解公司年报编制与年度审计情
况,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针对公司业绩变动、资产减值、关联交易等重点事
项进行询问。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先后三次采取书面方式督促年审会计师按
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有序完成。报告期内,公司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本人对前后任事务所会计师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予以审慎
核查,与前后任会计师进行必要沟通,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已于公司 2024 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
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了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第
三季度业绩说明会,认真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针对性问题,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电话、邮件、微信、腾讯会议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定期获取公司最新运营情况;充分利用参加
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等现场办公和调研的工作时间,密切关注公司的
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事项,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实时关注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2025 年,本人在公司开展专题讲座 1 次,主要包
含数智时代机遇、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内容。同时,本人也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情况。本人在公司现场
工作时间满足相关监管规定。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定期
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协助报名参加独立董事专题培训等,为
独董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
责履行的情况。
  (七)参加履职培训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线上方式认真学习上市公司公司治理、独立董事履职规范等
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案例等。本人于 2025 年 2 月参加了公司组织报名的上海证券交
易所“2025 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合规履职”专题课程培训;于 2025 年 5 月参
加了公司组织报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2025 年第 2 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执行,公司
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
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审议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
并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了公司经营
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审核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
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核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 5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江苏省国资委相
关要求,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
控审计机构。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和审议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
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
求,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四)公司高管聘任与非独立董事选举
  报告期内,本人对《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经审查,
非独立董事的选举、高管的聘任均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所任职的人员均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禁止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无中国证监会确定
的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更无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报告期内,本人对《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经理层 2024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经理层 2025 年度目标责任书的议案》等
进行了认真审阅。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
酬水平以及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薪酬的发放程序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
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六)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
  报告期内,根据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批准,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
案,同意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 0.7 元(含税),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公司长期坚持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
并持续保持较高的分红比例,积极回馈投资者。该利润分配已于 2025 年 7 月实施完
毕,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及上交所有关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总体评价
治理,持续跟踪宏观经济形势与行业发展趋势,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推
进及财务运行状况,积极把握公司发展动态。依托宏观经济专业研究优势,从行业格
局、发展战略、经营效益等方面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专业参考,对各项议案审慎
审议,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在此,衷心感谢董
事会及公司管理层在履职期间给予的大力支持与高效配合。
勉尽责的原则依法履职。持续加强宏观经济与行业政策研究,进一步强化与公司管理
层及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提供专业意见,助力提升公司
治理水平与发展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沈坤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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