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6-016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明确各方就本次交易的后续合作意向,仍为各方就本次交易达成的意向性协议。
本次收购事项将由相关各方根据审计及评估结果进行进一步协商和谈判,并在履
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后,另行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予以确定。本次收购
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影响,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涉及的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现阶段掌握资料,经初步测算,本《框架
协议》涉及的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后续涉及具体股权转让协议的签订,公司将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深化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科
创新源”或“甲方1”)在高分子材料产业的业务布局,扩大公司在散热产品领
域的应用场景,为公司培育新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增长点,2024年12月1日,科创
新源与Thermazig Limited(中文名称:斯摩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1”)、
东莞市兆科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兆科”或“丙方1”,与甲
方1、乙方1合称“原意向协议各方”)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以下简称
《意向协议》或“原意向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Thermazig Limited持
有的东莞兆科51%的股权,最终收购比例由原意向协议各方协商确定并在正式交
易协议中明确。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为东莞兆科,并包含其计划重组后100%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子公司昆山兆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兆科”或“丙
方2”)、兆科科技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台湾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以下
简称“兆科科技”或“丙方3”)、Vietnam Ziitek Technology Co.,Ltd(一家根据
越南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中文名称:越南兆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
南兆科”或“丙方4”)。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东莞兆科的控制权(全
文简称“本次收购事项”或“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向协议的补充协议》,同意延展排他期限,并将Zhike Technology Pte. Ltd.(一家
根据新加坡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中文名称:智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
科科技”或“丙方5”)纳入标的公司范围。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变更为东莞兆
科,并包含其计划重组后100%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子公司昆山兆科、兆科科技、
越南兆科和智科科技。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
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东莞兆科及智科科技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补充协议(二)》,由于东莞
兆科股权结构调整涉及较为复杂的跨境并购事宜,导致实际用时超出预期,经各
方协商一致,同意延展排他期限,并就本次交易对手方、交易结构及意向收购比
例等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二、本次《框架协议》签署概况
(一)鉴于本次交易事项已处于对标的公司审计、评估阶段,为进一步明确
后续交易安排,公司、COTRAN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一家根据中
国香港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子公司”或
“甲方2”)与Thermazig Limited、廖志盛、东莞兆科及智科科技于近日签署了
《股权收购框架协议》,公司和香港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Thermazig Limited
持有的东莞兆科(包括子公司昆山兆科在内)及廖志盛持有的智科科技(包括重
组后的兆科科技、越南兆科在内)合计不超过60%股权(前述标的公司以下合称
“兆科”),最终收购比例由各方协商确定并在正式交易协议中明确。本次交易
完成后,甲方将取得对标的公司的控制权。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交
易尚需各方依法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现阶段掌握资料,经初步测算,
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本次签署《框架协议》事项未达到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后续涉及具体协议的签订,公司将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Thermazig Limited(中文名称:斯摩格有限公司)
公司编号 67765
企业类型 有限公司
负责人 廖志盛
注册资本 5万美元
注册地址 Level 2,CCCS Building,Beach Road,Apia,Samoa
(二)Thermazig Limited、廖志盛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
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
斜的其他关系。
(三)类似交易情况
近三年公司与 Thermazig Limited、廖志盛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四)履约能力分析
Thermazig Limited 是一家根据萨摩亚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且其经营正常,
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交易对手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各方
甲方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 2:COTRAN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一家根据中国香港法
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乙方 1:Thermazig Limited(中文名称:斯摩格有限公司)
乙方 2:廖志盛
丙方 1:东莞市兆科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 2:昆山兆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丙方 3:兆科科技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台湾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
丙方 4:Vietnam Ziitek Technology Co.,Ltd(一家根据越南法律设立并存续的
公司)
丙方 5:Zhike Technology Pte.Ltd.(一家根据新加坡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
标的公司:指丙方 1 及丙方 5(包含丙方 1 直接持有的子公司丙方 2 及丙方
(二)主要条款
经各方协商,甲方 1 和甲方 2 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乙方 1 持有的丙方 1(包括
子公司丙方 2 在内)及乙方 2 持有的丙方 5(包括重组后的丙方 3、丙方 4 在内)
合计不超过 60%股权,最终收购比例由各方协商确定并在正式交易协议中明确。
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将取得对标的公司的控制权。
标的公司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甲方将与乙方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
对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方案进行确认;标的公司与乙方及/或乙方控制的其他子
公司间尚存在关联方往来的由乙方负责处理,于交割日前一并结清;对于交易双
方一致同意交割日前剥离的土地房产及相关贷款和负债,由乙方负责于交割日前
一并处理完毕。
经各方协商,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以甲方聘请的具有证券业务资
格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进行审计、评估后,以
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基础,由各方协商确定,最终金额
以各方签署的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为准。
承诺期”)标的公司扣非净利润作出承诺,即: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各年承诺实
现的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双方约定的金额,业绩承诺期累计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双方约定的累计金额。有关承诺净利润的最终实现情况以经甲方认可的符合《证
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为准。
绩承诺方应在业绩承诺期最后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当年向甲方进行现
金补偿。现金补偿由各方在正式交易协议中予以约定。
各方一致同意,交易对价应由甲方以现金形式支付。本协议生效后 30 个工
作日内,甲方 1 向乙方 2 支付 1,800 万元的收购意向金;待双方后续签署正式股
权转让协议,该笔收购意向金将转为股权转让价款的首付款。
任何第三方权利,不得对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对外投
资、增加有息负债或放弃债权等导致标的资产对应资产价值减损的行为。
据以往惯常的方式经营、管理、使用和维护其自身的资产及相关业务,并保证目
标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过渡期资产完整,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自本框架协议签署之日起的3(三)个月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标
的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方就与本次交易相同、类似的事项进行接触、
讨论、协商、洽谈或签订任何协议或安排。如果乙方目前正在进行此类讨论或谈
判,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终止这些讨论或谈判。如自本框架协议签署之日起的
审批程序正在履行中,则本款约定的“排他性”效力自动顺延6(六)个月。
的其他客观原因而不能实施。
的履行和完成成为不可能,在此情形下,任何守约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终
止本协议。
议通过;
收购意向金。丙方 1 对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项义务。
法规和其作为合同一方的或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其他合同。
本次股权转让中,乙方所拥有的目标公司股权为其合法持有的、且完整状态、
并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存在任何涉及第三方权益
的正在进行的或潜在权利瑕疵。
系各方签署本次收购正式交易协议前的磋商性指导文件,本次股权收购的各项具
体安排及各方权利义务,最终应以经各方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审议批准的并经各方
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后续正式协议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应以后续正式协议
的相关约定为准。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兆科主营业务为导热界面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近年来,兆科凭
借先进的技术水平、精湛的工艺设计和完善的服务体系,获得了海内外大客户的
广泛认可,并达成了深度合作。公司拟通过本次交易获得兆科的控制权,进一步
深化公司在高分子材料产业的业务布局、扩大公司在散热业务领域的产品布局,
提高产品多元化水平,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及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交易文件尚未正式签署,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仅为双方经友
好协商达成的阶段性进展,本次收购事项将由相关各方根据审计及评估结果进行
进一步协商和谈判,能否签署正式协议并履行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当年的经
营业绩影响暂无法估计。
六、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仅为各方对《意向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作出
的进一步约定,仍为各方就本次交易达成的初步意向,不构成对各相关方有约束
力的股权收购协议,最终各相关方权利义务以后续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二)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所涉及的具体事宜,包括交易最终方案、交易金额
等,尚需根据审计及评估结果等进一步协商洽谈,能否达成最终交易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根据《意向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和《框架协议》相关约定,积极推动
股权收购事项的相关工作,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暂时仍无法预计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造成的
影响,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情况
序号 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 披露日期 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执行情况
《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及 详见本公告之“一、本次交易概
其补充协议 述”部分
/2025年11月4日
基于公司与霍尼韦尔贸易(上
海)有限公司之合作意愿,为支
略,双方有意在散热技术和产品
领域进行战略合作。
(二)本《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公司已完成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作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相应限制性股票,前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6
年3月11日上市。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本《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持有公司股票情况未发生变化。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
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
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计划。
八、备查文件
(一)《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