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海能未来技
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
导工作,并出具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则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公司治理制度、财务内控制度和信息披 是
露制度等)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则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1)专项现场核查次数 0次
(2)现场核查报告是否披露 不适用
(3)现场核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2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是否存在违 违反/不履行承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反/不履行承 诺的原因及解
诺 决措施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无
冻结情况
原保荐代表人李金龙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
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
保荐机构委派张玥先生接替李金龙先生担
事项
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
行持续督导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