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鉴证报告
关于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0178号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温州宏丰”)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温州宏丰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
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
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
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温州宏丰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
理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
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
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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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温州宏丰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温州宏丰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温州宏丰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凌燕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章伟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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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
就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20]3212 号文“关于同意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向特定对象发行 22,723,880 股人民币普通
股(A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5.36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为 121,799,996.8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463,549.01 元,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336,447.79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1000 号验资报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减:2025 年度使用金额 1,310,573.29
加:活期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金额 1,036.63
减:支付永久补流的募集资金 57.44
(二)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 2021 年 2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并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证监许可[2021]4152 号《关于同意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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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社会
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 32,126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贵公司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21,26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
民币 321,260,000.00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 6,204,589.4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315,055,410.56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152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
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减:2025 年度使用金额 29,097,065.01
加:活期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金额 -319.38
减:闲置资金暂时补流 20,000,000.00
加:归还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 60,300,000.00
减:支付永久补流的募集资金 11,572,100.00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凡涉及每笔
募集资金的支出,均应由公司有关部门提出资金支付使用申请,经部门领导
审核后,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核、采购总监或总裁批准后办理付款手续。同时,
募集资金的支付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支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履行相应的使
用审批手续。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相关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司乐清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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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本次募投项目“高精密电子保护器用稀土改性复合材料及组件智能制造
项目”由子公司温州宏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实施,2020 年 12 月 8 日,温州宏
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乐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余额(人民币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 1203282229200111115 销户(注 1) 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683555888 销户 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 33050162757709888889 销户(注 1) 0.00
合计 0.00
注 1:鉴于“年产 3,000 吨热交换器及新能源汽车用复合材料项目”“高精密
电子保护器用稀土改性复合材料及组件智能制造项目”的资金已按规定使用
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并
将上述专户的结余募集资金利息转入公司及子公司基本户。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2)。
(二)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凡涉及每笔
募集资金的支出,均应由公司有关部门提出资金支付使用申请,经部门领导
审核后,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核、采购总监或总裁批准后办理付款手续。同时,
募集资金的支付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支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履行相应的使
用审批手续。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相关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本次募投项目“高性能有色金属膏状钎焊材料产业化项目”及“温度传
感器用复合材料及元件产业化项目”由子公司温州宏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实
施,2022 年 3 月 24 日,温州宏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与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
有限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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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
方监管协议》;本次募投项目“年产 1,000 吨高端精密硬质合金棒型材智能制
造项目”由子公司温州宏丰合金有限公司实施,2022 年 3 月 24 日,温州宏丰
合金有限公司与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鉴于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有色金属膏状钎焊材料产业化项目”
剩余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变更用于“光储一体化能源利用项目”的情况,公司
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温州宏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鉴于本次募投项目“年产 1000 吨高端精密硬质合金棒型材智能制造项目”实
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温州宏丰合金有限公司调整为温州宏丰合金及下属全资
子公司浙江宏丰合金材料有限公司。2024 年 7 月 10 日,温州宏丰合金有限公
司与浙江宏丰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中
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余额(人民币元)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15006506666659 正常 77,217.4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
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 1203282229200123197 正常 811,394.1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 33001627577059177777-0002 正常 41,110.0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 33050162757709166666 正常 51,874.21
合计 1,154,578.68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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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6,5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
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 2025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已将前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完毕,
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
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 1,670.00 万元,上述款项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 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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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碳化硅单
晶研发项目”“光储一体化能源利用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990.73
万元以及累计利息收入等(不包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
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67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除此之外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期间,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相关义
务。公司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专户账号:
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对上述专户办理了注销。
四、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 改变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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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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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833.6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项目可行性
是否已改变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发生
(含部分改变)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否 3,485.00 3,485.00 81.44 3,448.83 98.96(注 1) 2021 年 12 月 1,888.41 是 否
合材料
否 5,695.00 5,695.00 49.62 5,222.47 91.70(注 1) 2021 年 12 月 854.14 是 否
组件智能制造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2,180.00 11,833.64 131.06 11,325.20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12,180.00 11,833.64 131.06 11,325.2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账户均已注销。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
注 1: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并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3,000 吨热交换器及新能源汽车用复合材料”“高精密电子保护器用稀土改性复合材料及组件智能制造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564.53 万元(不包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注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出调整后投资总额的 0.26 万元主要系利息收入导致。
附表 2: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1,505.5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09.7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961.7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8,713.4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9.40%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项目可行性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计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分 承诺投资 是否发生
总额(1)(注 1) 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可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效益
变更) 总额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否 15,521.00 15,521.00 2,865.75 14,851.34 95.69 2025 年 12 月(注 2) 1,220.36 不适用(注 3) 否
能制造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2,126.00 31,526.23 2,909.71 28,713.40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32,126.00 31,526.23 2,909.71 28,713.4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
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6,5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5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已将前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完毕,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
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 1,670.00 万元,上述款项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67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除此之外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
注 1: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用途的议案》,拟将“高性能有色金属膏状钎焊材料产业化项目”后续的投资终止。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359.67 万元,已投待支付设备
款 278.13 万元。公司拟将上述项目剩余未投入的 2,982.43 万元(含累计利息,其中利息为 20.69 万元)募集资金变更用于“光储一体化能源利用
项目”。
注 2: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结合公司整体规划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将“碳化硅单晶研发项目”及“光储一体
化能源利用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一年至 2025 年 3 月,项目原定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等其他事项保
持不变;将“年产 1,000 吨高端精密硬质合金棒型材智能制造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温
州宏丰合金有限公司调整为全资子公司温州宏丰合金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宏丰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同时实施地点作出相应调整,即由浙江省温
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调整为浙江省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浅滩一期 G-02-16-01 地块。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碳化硅单晶研发项目”“光储一体化能源利用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共计 990.73 万元以及累计利息收入等(不包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注 3:报告期内,“年产 1,000 吨高端精密硬质合金棒型材智能制造项目”于 2025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