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温州
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宏丰”或“公司”)2022 年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温
州宏丰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2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723,88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5.3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21,799,996.80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 3,463,549.0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336,447.7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1000 号《验
资报告》。
公司 2025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131.06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11,325.20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全部使用
完毕。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52 号)同意,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212,6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126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5,055,410.5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152 号《验资报
告》。
公司 2025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2,909.71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28,713.4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相关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上述
议案,公司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温州宏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宏丰特材”)分别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乐清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截至 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
司已对募集资金账户进行销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2025
年 12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06)、《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122)。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关于公司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
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宏丰特材、
温州宏丰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丰合金”)分别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小微企业专营支行、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前述银行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
上述议案,公司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宏丰特材、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变更
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募投项目“年产 1000 吨高端精密
硬质合金棒型材智能制造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温州宏丰合金有限公司调
整为温州宏丰合金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宏丰合金材料有限公司。2024 年 7 月
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余额为 1,154,578.68 元。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户
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截止日余额(元)
名
温
州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碳化硅单晶研发项
宏 公司温州分行 目、补充流动资金
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光储一体化能源利
宏 有限公司温州龙湾 52390180808899892 172,982.93
用项目
丰 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特 温度传感器用复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材 1203282229200123197 材料及元件产业化 811,394.12
有限公司乐清支行
项目
宏
年产 1,000 吨高端精
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合 有限公司乐清支行
智能制造项目
金
浙
江
年产 1,000 吨高端精
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丰 有限公司乐清支行
智能制造项目
合
金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和附表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6,500 万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
完毕,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
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
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3)。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
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合计 1,670.00 万元,上述款项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碳化硅
单晶研发项目”“光储一体化能源利用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990.73
万元以及累计利息收入等(不包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
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均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670.00 万元暂时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除此之外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期间,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履行相关义务。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已对相关专户办
理了注销手续。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
形。
六、保荐机构关于温州宏丰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温州宏丰 2025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温州宏丰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
保荐机构对《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附表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单位:万元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
募集资金总额 11,833.64 131.06
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325.2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否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 是 否 达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本 报 告 期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本报告期实现的
目(含部分变 计投入金额 到 预 计 否发生重大变
投向 诺投资总额 额(1) 投入金额 (3)=(2)/(1) 态日期 效益
更) (2)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3,000 吨热交换器及
新能源汽车用复合材料项 否 3,485.00 3,485.00 81.44 3,448.83 98.96(注 1) 2021 年 12 月 1,888.41 是 否
目
高精密电子保护器用稀土
改性复合材料及组件智能 否 5,695.00 5,695.00 49.62 5,222.47 91.70(注 1) 2021 年 12 月 854.14 是 否
制造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3,000.00 2,653.64 2,653.90 100.01(注 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2,180.00 11,833.64 131.06 11,325.20 -- -- -- -- --
合计 -- 12,180.00 11,833.64 131.06 11,325.2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不适用
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不适用
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不适用
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不适用
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不适用
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报告期内,不存在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账户均已注销。
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无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 1: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并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3,000 吨热交换器及新能源汽车用复合
材料”“高精密电子保护器用稀土改性复合材料及组件智能制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564.53 万元(不包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
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注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出调整后投资总额的 0.26 万元主要系利息收入导致。
附表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本年度 投入募集资
募集资金总额 31,505.54 2,909.71
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 投入募集资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961.74 28,713.40
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9.40%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截至期 末投资进度 本 年 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
项目(含部分 承诺投资 资总额(1) 入 (%) 实 现 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金投向 投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变更) 总额 (注 1) 金额 (3)=(2)/(1)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是(注 1) 4,220.00 637.80 11.20 487.04 76.36 2023 年 3 月 10.73 否
钎焊材料产业化项目 (注 1)
否 3,385.00 3,385.00 28.52 3,010.89 88.95 2024 年 3 月 1,010.78 是 否
料及元件产业化项目
硬质合金棒型材智能制 否 15,521.00 15,521.00 2,865.75 14,851.34 95.69 1,220.36 否
造项目
是(注 1) 2,982.43 0 2,979.59 99.90 251.34 是 否
项目 2)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2,126.00 31,526.23 2,909.71 28,713.40
合计 32,126.00 31,526.23 2,909.71 28,713.4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不适用
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不适用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不适用
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体、变更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 1000 吨高端精密硬质合金棒型材智能制造项目”实施主体由温州宏丰合金
地点变更情况 有限公司调整为温州宏丰合金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宏丰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地址作相应调整,即由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调整为浙江省温州
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浅滩一期 G-02-16-01 地块。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6,500
充流动资金情况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3)。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
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 1,670.00 万元,上述款项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结算余额为准)。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不断改进工艺、优化设计方案,使得实际投资有所降低,同时,严格按照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对项目的
费用监督和管控,通过控制预算及成本,有效利用多方资源,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67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除此之外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无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 1: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拟将“高性能有
色金属膏状钎焊材料产业化项目”后续的投资终止。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359.67 万元,已投待支付设备款 278.13 万元。公司拟将上述项目剩余未投入的 2,982.43 万元(含累
计利息,其中利息为 20.69 万元)募集资金变更用于“光储一体化能源利用项目”。
注 2: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
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结合公司整体规划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将“碳化硅单晶研发项目”及“光储一体化能源利用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一年至 2025 年 3 月,
项目原定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等其他事项保持不变;将“年产 1,000 吨高端精密硬质合金棒型材智能制造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温州宏丰合金有限公司调整为全资子公司温州宏丰合金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宏丰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同时实施地点作出相应调整,即由浙江省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调整为浙江省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浅滩一期 G-02-16-01 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碳化硅单晶研发项目”、“光储一体化能源利用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990.73 万元以及累计利息收入等(不包含尚未支付的项
目尾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 3:报告期内,“年产 1,000 吨高端精密硬质合金棒型材智能制造项目”于 2025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杨 威 毛传武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