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
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
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 1988
年 12 月,总部北京,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
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
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
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天职国际合伙人 90 人,注册会计师 1097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99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工作安排,天职国际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职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职国际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职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
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
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
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
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
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
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 2026 年度审计
机构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
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
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
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
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及时。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