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6-022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开展票据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
开展票据业务的议案》。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拟向各合作银行申请授信、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业务,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相关资信较好的
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9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
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
用证等授信业务。授信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授信期限内,
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授信
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及额度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
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协议及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
施。
二、票据业务情况概述
(一)票据业务概述
票据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
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
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资信较好的国内商业银行作为票
据业务的合作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
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业务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上述票据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票据业务额度,即用于与所
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
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需要为票据业务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
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担保形式
及金额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具体确定及办理,但不得
超过票据业务额度。
(二)业务目的
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收取的银行承兑汇
票也随之增加。同时,公司与供应商也频繁采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结算,
通过开展票据业务,可以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票据统筹管理水平、提高流动资产
的使用效率。
通过开展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将收到
的商业汇票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
可以减少公司对商业汇票管理的成本。
开展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业务,可以将公司内部票据统筹管理,
按需进行额度调剂,有利于解决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之间持票量与用票量不均衡的
问题,全面盘活票据资产,提高票据统筹管理水平。
公司可以利用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尚未到期的部分存量商业汇票
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
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
效率。
(三)票据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公司开展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业务
(或票据池、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业务(或票据池、
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
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
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
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公司以进入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的商业汇票作质押,向合作银行
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
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
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后,将
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
解付情况和安排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业务授权
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
以使用的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
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监督。
督与检查。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开展票据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