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开
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
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与
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所)2013
年 11 月 28 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 11
层 1101 室。截止 2025 年末,中喜所拥有合伙人 102 名、注册会计师
册会计师 324 名。2025 年度服务上市公司客户 42 家,2025 年度实现
收入总额 44,911.66 万元(未经审计),其中:证券业务收入 15,577.80
万元(未经审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2025 年 5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4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喜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其他执业规范,中喜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在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业务
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喜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
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喜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喜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审计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事
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
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3 月 1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中喜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执业资格,同意续聘中喜所为公司
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2026 年 1 月 9 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审
阅中喜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安排,
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
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2026 年 2 月 12 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
听取中喜所关于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主
要问题及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等情况汇报,并对下一步审计工作提出
建议。
(四)2026 年 3 月 16 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听取中喜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并对注册会计
师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进行评价。审议通过续聘 2026 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
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
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
了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与风险委
员会认为中喜所在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以
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
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
陈均平、李凤明、伏军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