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滦股份: 开滦股份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0 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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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
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
原则,认真履行了相关职责。现将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一年来的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由 2024 年 2 月 29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选举产生,委员会由陈均平女士、李凤明先生和伏军先生三名独
立董事组成,其中陈均平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前述委员均具有相关的
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的工作。
  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一)2025年1月10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在公司四层会议室召开
了第一次会议。一是审议通过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编制的2024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计划;二是审阅通过了公司2025年内部审
计项目安排意见。
 (二)2025年1月17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在公司四层会议室召开
了第二次会议。一是审核了注册会计师审计前的公司会计报表,认为
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能够充分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提交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二是
听取了公司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问题整改情况汇报。
 (三)2025年2月25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在北京开滦宾馆召开了
第三次会议。一是听取了公司总经理关于2024年度经营状况汇报;二
是听取了注册会计师关于2024年度公司审计工作进展汇报。
 (四)2025年3月14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在公司四层会议室召开
了第四次会议。一是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
控审计报告,与会委员一致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及审计报告总体
上比较客观,符合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二是审议了公司
后的2024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四是听
取了注册会计师从事2024年度公司审计工作总结报告;五是对注册会
计师从事2024年度公司审计工作进行评价,通过审议,公司审计与风
险委员会一致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总结报告客观、全面;在审计
履职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
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六是听取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七是审议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致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审计上市公司
的资格,审计费用合理,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八是听取并通过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九是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变更
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经济寿命年限相比更趋合理,将使公司的财务
信息更为客观公允,一致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2025年4月11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在公司四层会议室召开
了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2025年一季度财务报
告,认为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符合相关规定。
 (六)2025年8月14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在公司四层会议室召开
了第六次会议。一是审议公司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2025年半年度财
务报告,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二
是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其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及修订工作细则后,与公
司章程保持一致,同时能够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有效运作提供指导和
参考,一致同意修改该细则;三是审议公司修订的4项内部控制制度,
包括《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
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四是审议公司2025
年度内控评价工作方案,认为公司制定的方案能够发挥内部控制评价
的自我监督功能,确保公司各项内控制度设计与执行的有效性,同意
按照该方案实施内控评价工作。
 (七)2025年10月16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在公司四层会议室召
开了第七次会议。一是审议公司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2025年第三季
度财务报告,认为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符合相关规定。二是审核通过了《公司反舞弊暂行规定》修
订稿,公司监事会取消后,反舞弊监督指导职能并入审计与风险委员
会,对原文件牵头部门、举报信箱、电话等进行了修订;三是审核通
过了《公司内部审计准则实施细则》修订稿。
  三、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进行了评估:认为中喜事务所在公司2024年度年审计工作期间,能够
严格遵循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职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
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该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审计执业资格,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合伙人、质量
控制复核人和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收费合理。因此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了续聘中喜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年审审计机构的建议。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及中期财务报
告,并发表了意见。在中喜事务所审计过程中,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
其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和交流。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相关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
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报告期内对公司重要的会计
估计变更提前进行了审议,为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客观提供指导意见。
 (三)指导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听取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总结及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并认真审阅公司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提出了公司内部审计应重点关注的内容;对公司制定或修订的《审计
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和《公司反舞弊暂行规定》等制度进行了提前审核把关,发表审核意
见。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积极
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督促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审议了《公
司2025年度内控评价工作方案》,认为公司制定的方案能够发挥内部
控制评价的自我监督功能,确保公司各项内控制度设计与执行的有效
性,同意按照该方案实施内控评价工作。年度内指导内控实施部门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配套指引,开展内控测试,汇总、整理内部控
制缺陷,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制定内控缺陷整改方案,建
立与公司管理模式相适应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使之得到有效执行。
 (五)监督和评估风险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指导公司落实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要
求,审议了公司关于修订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全面风险管理报
告,公司以内部控制体系为基础,坚持防控风险、提升管理的工作导
向,强化风险隐患防范化解,按要求实施了风险信息收集以及风险评
估等工作,风险管理流程明确,风险管控措施健全,风险管理体系不
断完善并有效运行,重要风险得到有效防控,为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提
供了合理保障。
  四、总体评价
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
定,认真履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稳
步提升。
员会工作细则》要求,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切
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
               陈均平、李凤明、伏军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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