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7 证券简称:凯众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转债代码:113698 转债简称:凯众转债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244号)的核准,
并经上海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308,447,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共计3,084,470.00张。
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8,447,000.00元,扣除本公司需支付保荐费、
承销费及第一年受托管理费用(含增值税)4,929,000.00元之后的余额人民币
存入了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众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5年8月28日出具了沪众会验字(2025)第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7,720.70万元(含募
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308,447,000.00
减:支付发行费用(含增值税) 4,929,000.00
收到募集资金总额 303,518,000.00
减: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88,318,268.24
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784,735.05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 36,823,419.09
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150,000,000.00
专户手续费 979.18
支付部分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18,867.92
加:发行费用增值税 279,000.00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 50,000,000.00
募集资金理财产品利息收益 56,589.04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利息收入 299,730.22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77,207,049.78
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已累计支付发行费用 6,453,602.97 元(不含增值
税),尚未支付发行费用 65,093.06 元(不含增值税)。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
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2025 年 9 月,公司与保
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凯众汽车零部件(江苏)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单位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账号 金额(元)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上海分行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公司上海分行
凯众汽车零部件(江苏)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上海黄浦支行
合计 77,207,049.7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
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的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进行了闲置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人民币 2 亿元(包含本数),在董事会的审批范围内。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获得收益 5.66 万元,未到期的理
财产品余额为 10,000.00 万元,具体如下:
银行账户主体 银行账户 产品名称
余额(万元)
上海凯众材料科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
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上海分行 币结构性存款 A16084 期
上海凯众材料科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共赢智信利率挂钩人民
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上海分行 币结构性存款 A16087 期
合计 10,000.0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
份并注销的情况
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的文件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上海凯众公司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反映了上
海凯众公司2025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
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5
年12月31日,凯众股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
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凯众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
告分别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该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0,192.8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514.1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514.1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变更项目,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投入进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 本年度投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分变更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度(%)(4)=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入金额 预计效益
(如有) (1) (2) (3)=(2)-(1) (2)/(1) 态日期 效益 大变化
南通生产基地
无 21,192.83 21,192.83 21,192.83 4,301.99 4,301.99 -16,890.84 20.3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扩产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无 9,000.00 9,000.00 9,000.00 8,212.18 8,212.18 -787.82 91.2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30,192.83 30,192.83 30,192.83 12,514.17 12,514.17 -17,678.66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参见前述专项报告“三、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参见前述专项报告“三、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