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
专项说明
关于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众会字(2026)第 03014 号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及其子公司(以
下简称“贵集团”)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
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
称“财务报表”),并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出具了“众会字(2026)02835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按照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
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 年 3
月修订)》,贵公司管理层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涉及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
(以
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集团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财务资料和经审计
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贵集团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以及将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
们审计贵集团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贵集团提供的财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
进行核对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执行任何额外程序,为了更好的理解贵公司 2025 年度涉及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关联交易
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呈报 2025 年度涉及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
用途。
(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6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