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以现场加
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以电子或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到会
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操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持续推进长期激励机制的建设,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结合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遵循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浙
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
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浙江万盛股份有
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操宇、成畋宇、周三昌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为保证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拟定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
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操宇、成畋宇、周三昌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期限
为至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
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
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确定/取消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授权
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
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
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调整至预留部分;
(6)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
授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
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8)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
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故的激励对象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
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
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任何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2)授权董事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
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3)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
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
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
致;
(15)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关联董事操宇、成畋宇、周三昌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
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