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股票简称:耀皮玻璃/耀皮 B 股 编号:2026-020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15 元(含税)人民币。
? A 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元(含税)0.015 人民币,B 股股
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相当于 0.015 元(含税)人民币的等额美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果在实施权益分派
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1-
扣除计提的盈余公积 1,974,099.89 元人民币,年末实际可分配利润
为人民币 922,620,139.85 元。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人民币 124,749,521.13 元。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分
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2026
年3月27日,公司总股本976,757,073股,本次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
为976,757,07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651,356.10元
(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5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
利26,177,649.93元)总额40,829,006.0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11%。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
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
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2-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0,829,006.03 35,526,810.62 4,674,580.3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35,619,005.00 116,169,554.06 -125,232,772.44
的净利润(元)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 124,749,521.13
未分配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81,030,397.00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否
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
低于5000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42,185,262.21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81,030,397.00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现金分红比例(%) 192.08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 否
于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9.8.1条第一款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的情形
注: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
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3-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
,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
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
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