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余方)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增
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本人为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
《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
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审慎地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查议案,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状况,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工作情况
余方,男,1975 年生,博士,教授。现任中欧国际工商
学院金融学教授、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和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明尼苏
达大学金融系高级讲师、巴克莱全球投资管理公司研究员等
职务。曾获“国际金融管理协会(FMA)2020 年会最佳论文
奖”、“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优秀研究奖”(2014,2018)、“新
京报中国青年经济学人奖”
(2013)、
“中国国际金融 2013 年
会最佳论文奖”及“全美华人金融协会 2013 年会公司金融
类最佳论文奖”等荣誉。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股东会出席情况
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本人认真审
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为召
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
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
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参加股东会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情况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委员会会议和7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本人任期内担任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
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认真履行职责,分别出席
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的会议。
报告期内 应参加会议 实际参加 委托出席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召开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提名委员会 3 0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2 2 0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7 2 2 0
会前认真研读议案材料,主动与管理层及相关部门沟通核实,
全面掌握事项背景、风险及影响。审慎行使表决权,基于独
立、客观的判断发表明确意见。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 应参加 实际参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
施细则》规定,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交财务有限公司风险
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
密切沟通,围绕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及风险管理等重点开
展交流,通过定期会议、线上沟通等及时掌握重点事项与进
度,督促严格遵循审计准则,保障审计独立、客观、公正,
促进内控持续优化运行。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任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会议,
与中小股东开展多渠道沟通交流,围绕生产经营、财务状况、
发展战略等热点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与建议,并就
关切事项予以回应与解释,积极传递公司经营理念与发展规
划,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增进彼此理解与
信任。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任期内,本人与管理层保持沟通,及时掌握重大事项进
展和经营动态,关注外部环境与市场变化对经营的影响。运
用专业经验,为经营发展、规范运作及风险防控提出建设性
意见,助力董事会科学决策。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及时报送相
关会议资料,并就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进行了
积极、充分沟通,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及时落实和改进,
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要求,恪守忠实与勤勉义务,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决策、制衡与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注重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重点关注事
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交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本人严格遵
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围绕关联交易发生的必要性、定
价公允性及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等方面开展审查。通过查阅
评估报告全文、比对市场可比案例、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
务部门深入沟通核实,确认该项交易安排符合市场化原则,
定价客观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显失公允的情形,亦未对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
关联交易事项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
定,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审议及表决程序规范、透明,
符合监管要求。
(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披露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通过认真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并与审计
机构进行充分沟通交流,有效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与
合规性。经核查,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
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反映了公司财务
状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公司编制与审核定期报告的全过程严格遵循
《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程序规范、
责任清晰。报告内容经充分论证与复核,能够如实体现公司
实际情况。定期报告均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全体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已按规定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公司股权激励情况
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公司
及《关于审议<注销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本人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慎审议,认为上述
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期权的相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激励制度的规
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股权激励计划的
有效实施与公司长远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守忠实、勤勉、独立的原则,审慎行使股东赋予的各项职权。
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坚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及制度规定,并持续关注并致力于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与专业咨询作用,
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