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余卓平、芮明杰、吕秋
萍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余卓平、芮明杰、吕秋萍的任职经历以及签
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