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信元,61岁,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
高级会计审计学院院长,亦担任教育部会计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
员,中国会计学会副会长,上海市会计学会会长,现任中芯国际集成
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会计学院院
长。擅长财务会计、审计及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曾获教育部首届教
学名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上海市劳动模范、上海市优秀共产
党员等荣誉称号,入选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毕业于上海
财经大学,拥有经济学(会计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为教育部长
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其他职务。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组织或者个人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于2025年12月15日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为
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报告期内具体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会出席情况(注)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应参加股
姓名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东会次数
陈信元 1 1 0 0 0 0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参加了应当出席的全部1
次董事会,并列席了选举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股东会,未有委托他人
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向公司相
关部门了解详细情况,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对公司经营发展提
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在议案表决过程中,
本人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
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
对或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自2025年12月15日起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委员,出席了本人任职以来的公司全部1次提名委员会,未有委托他
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对公司的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报告期内,本人自2025年12月15日起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
委员,出席了本人任职以来的公司全部1次薪酬委员会,未有委托他
人出席和缺席情况,讨论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方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自2025年12月15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
职以来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以下独立董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
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
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
未依法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与内部审计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划进行了充分讨论,本人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对关键审计事项提出意
见,持续保持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度。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了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关注中小股东发言和建议。
(七)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
人员会谈,并以微信、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
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关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八)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与独立董事保持顺畅的日常沟通,建立了重大事项及
时沟通的有效联络机制。在每次召开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
议前,全面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积极配合、及时回复本人提出的问询
和有待进一步补充的事项,为本人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不涉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不涉及。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
施
不涉及。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不涉及。
(五)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不涉及。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不涉及。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不涉及。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五届一百一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
换届选举的议案》。本人对上述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董事会五届一百一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电气
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独立
的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
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发挥本人在财
务审计等领域的专业优势,积极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努力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今后,本人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和管理层的沟通,忠实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为加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促进公司稳健发
展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信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