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
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贺树人先生、祝福冬先生、孟繁龙先生,其中贺树人先生为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项职责,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全年共召开 6 次会议,具体如下:
审议
会议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结果
第三届董事会审 通过
计委员会第九次
月 24 日 告》的议案
会议
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十次
月 11 日 6、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会议
告》的议案
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十一
月 15 日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次会议
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 2、审议《关于<2025 年内部审计第三季度审计工
计委员会第十二 作报告>的议案》
月 17 日
次会议 3、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 2、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计委员会第十三 3、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
月5日
次会议 的议案》
值业务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 通过
计委员会第十四 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月 19 日
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就财务
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从专业角度对公司
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监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
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运营情况和财
务状况,未发现存在重大错误和遗漏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
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因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
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以及导致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
(二)监督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执行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
了监督和评价,跟踪并监督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
经验,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
业准则,勤勉尽责地按审计计划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
允、真实地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审计
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规
范执行了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体系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各项内部控制活
动有效,实际运作情况符合监管机构对于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未发现公司
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五)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加强与内部审计部门联
络与沟通,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有效落
实,为公司持续有序和规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计及监督作用,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时关
注审计工作进展,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高效完成。
四、报告期内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能够忠实而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
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年度内所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分析与判断并作出合理决策,
有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勉尽责,切实履行职权范围内的责任,继续发挥专业作用及职能,不断提升科学
决策能力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