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公告编号:2026-025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是否在前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 31 日实际为其提
被担保人名称 期预计额 是否有反
金额 供的担保余额(不
度内 担保
含本次担保金额)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鑫科铜业有限公司
鑫谷和金属(无锡)有限公司
江西鑫科铜业有限公司
铜陵鑫科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 232,425 是 是
安徽鑫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芜湖鑫仁电缆有限公司
安徽鑫科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广西鑫科铜业有限公司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
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需要,明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事宜,公司拟就上述事项
进行重新授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额度占
截至 2025 年 是否 是否
本次担 上市公司最 担保预计
担保方 被担保方 12 月 31 日担 关联 有反
保额度 近一期净资 有效期
保余额 担保 担保
产比例
一.对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公 司 及 控 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 股子公司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
公 司 及 控 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 股子公司
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融资提
供担保(包括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及反担保,不包括为合
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企业提供的担保)。上述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
未在上表列示的控股子公司和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
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担保额度内,各自相互调剂使用预计额度,但资产负
债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调剂额
度。
公司办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
被担保人类型 被担保人名称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市公司持股情况
四川融鑫弘梓科技有限公司直
法人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 913402007110417498
接持股 10.48%
法人 安徽鑫科铜业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鑫科材料直接持股 80% 91340200MA2N2JN35U
法人 鑫谷和金属(无锡)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鑫科材料直接持股 100% 91320214734399217J
法人 江西鑫科铜业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鑫科材料直接持股 80% 91360600MA3AMFE1X8
法人 铜陵鑫科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鑫科材料直接持股 100% 91340706MA8NA1JN9X
法人 安徽鑫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鑫科材料间接持股 80% 91340200MA2RA1RP9Q
法人 芜湖鑫仁电缆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鑫科材料间接持股 80% 91340207MA2WD55A8P
法人 安徽鑫科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鑫科材料直接持股 100% 91340207MA8P91EQ8M
法人 广西鑫科铜业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鑫科材料间接持股 80% 91451421MA5P908H8C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被担保人名称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
安徽鑫科铜业有限
公司
鑫谷和金属(无锡)
有限公司
江西鑫科铜业有限 55,074.75 6,048.17 49,026.58 14,308.73 -702.27 61,277.19 13,002.63 48,274.56 22,969.58 -1,454.30
公司
铜陵鑫科科技有限
公司
安徽鑫鸿电缆有限
责任公司
芜湖鑫仁电缆有限
公司
安徽鑫科金属材料
有限公司
广西鑫科铜业有限
公司
(注:以上为 2025 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数据。)
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人的经营状况,审慎判断担保事项是否存在逾期的风险。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系公司预计额度,具体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担保预计额度内发生
具体担保事项时,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
司及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
对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
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调整事宜,有利于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
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的顺利
进行。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
担保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事项并提请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调整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人民币 300,000 万元额
度范围内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
融资提供担保(包括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及反担保,不包
括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企业提供的担保)。担保额度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 205.57%,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