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31 证券简称:农心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农心科技”)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绿色农药制剂智能
数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技改项目”或“本项目”)现已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根据有关规定和该项目实施情况,公司决定对该项目予以结项。
截至 2026 年 3 月 29 日,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金额(含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后净额)为 481.93 万元,本项目在结项后,
剩余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支付该项目合同尾款及质保金
等,支付完成后,该项目无节余募集资金,届时公司将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相
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25 号)核准,农心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76,391,800.00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划至
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对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
验[2022]421 号)。
公司根据《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与相关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前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6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各专户募集
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专户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农心作物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技股份有限 456010100101524114 2,806.25
西安分行营业部
公司
农心作物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技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西安唐延路支 72120078801400002342 4,531.98
公司 行
陕西上格之
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路生物科学 1200002763852 481.93
西安分行营业部
有限公司
合计 7,820.16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 29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
入募集资金 31,139.70 万元,各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募集资金承 截至日累计投入 项目预定可使用状
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号 诺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态日期
绿色农药制剂智
术改造项目
营销服务体系建
设项目
补充运营资金项
目
合计 37,639.18 31,139.70 -- --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之“绿色农药制剂智能数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计划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 2026 年 3 月 31 日。截至 2026 年 3 月 29 日该募投项目已
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公司对该项目予以结项。截至 2026 年 3 月 29 日,
该项目募集资金的投入及节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账
募集资金拟 累计已投入募 待支付的合同尾款 节余募
项目名称 户余额(含
投入总额 集资金金额 及质保金等金额 集资金
利息净额)
绿色农药
制剂智能
数字化工 4,268.80 4,096.83 481.93 773.50 0
厂技术改
造项目
上表中,“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主要为设备采购及建筑工程合同
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该等款项支付周期较长、尚未到合同付款
节点,具体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公司将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该部分
款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待支付项目尾款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
金支付,待全部待支付款项支付完毕后,本项目将无节余募集资金。
四、募集资金专户后续管理情况
本次技改项目结项后,对应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与保荐人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予以监管。
后续公司将继续通过该募集资金专户支付该项目待支付的质保金、合同尾款
等款项,直至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全部使用完毕(项目款项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
有资金支付)。届时公司将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
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