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编号:2026-004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克科技”)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
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江苏雅克锡
创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克锡创”)的参股公司沈阳亦创精密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亦创”)正常业务发展及运营资金需求,雅克锡创与
沈阳亦创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向沈阳亦创提供总额为人民币 3,877.50 万元的
财务资助。雅克锡创目前持有沈阳亦创 33.33%的股权,提供的财务资助的金额
为人民币 1,292.50 万元。
由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沈琦先生担任沈阳亦创的董事,因此上述财务资助
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联董事沈琦先生、沈馥先生、沈锡强先生已经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全
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
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
情形。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重组上市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被资助对象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亦创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 年 08 月 25 日
注册资本:21,6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沧海路 31 号 126 室
法定代表人:郑广文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
材料成型机械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
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通用设备修理;专业保洁、清洗、
消毒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金属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
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江苏雅克锡创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7,200.00 33.33
无锡君海锡产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国开科技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 13.89
辽宁盛京英才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辽宁中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800.00 12.96
扬州超摩申兴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0.00 6.94
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 400.00 1.85
阮琰峰 700.00 3.24
合计 21,600.00 100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流动资产合计 4,344,938.28 13,209,608.08
非流动资产合计 294,829,935.90 312,324,216.61
资产总计 299,174,874.18 325,533,824.69
流动负债合计 59,460,706.13 30,707,101.96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9,483,041.27 134,105,784.78
负债合计 178,943,747.40 164,812,886.74
其中:银行贷款合计 107,284,700.00 118,003,8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0,231,126.78 160,720,937.94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营业收入 16,989,040.69 12,625,662.78
营业利润 -40,409,659.77 -65,813,917.44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利润总额 -40,529,493.99 -65,824,709.09
净利润 -40,723,428.06 -66,060,411.98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沈阳亦创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无涉及对外担保、抵
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沈阳亦创 33.33%的股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沈琦
先生担任沈阳亦创的董事,因此沈阳亦创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沈阳亦创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无锡君海锡产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无锡君海锡产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50,000 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合计 100.00
关联关系:无
经查询,无锡君海锡产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无锡君海锡产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自有资金出资,
公司未向其提供任何形式的资金支持或财务资助。
(2)国开科技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国开科技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出资额:500,000 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关联关系:无
经查询,国开科技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国开科技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公司未向其提供任何形式
的资金支持或财务资助。
(3)辽宁盛京英才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辽宁盛京英才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60,000 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合计 100.00
关联关系:无
经查询,辽宁盛京英才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辽宁盛京英才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自有资金出资,公
司未向其提供任何形式的资金支持或财务资助。
(4)辽宁中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辽宁中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 300,000 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合计 100.00
关联关系:无
经查询,辽宁中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辽宁中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自有资金出资,公司未
向其提供任何形式的资金支持或财务资助。
(5)扬州超摩申兴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扬州超摩申兴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4,732 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合计 100.00
关联关系:无
经查询,扬州超摩申兴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扬州超摩申兴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自有资金出资,公司未
向其提供任何形式的资金支持或财务资助。
(6)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额:1,750 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合计 100.00
关联关系:无
经查询,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公司未向其提供任何形式
的资金支持或财务资助。
(7)阮琰峰
姓名:阮琰峰
身份证号码:31022819771101****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远景路*弄
关联关系:无
经查询,阮琰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阮琰峰以自有资金出资,公司未向其提供任何形式的资金支持或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拟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币 1292.5 万元,其他股东合计出借金额为人民币 2585 万元;
基于业务拓展需要,经协商一致,可对本次借款进行展期,届时另行签署新的借
款协议。
他任何用途。
要求沈阳亦创立即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利率加收 50%罚息;
若出借人发现沈阳亦创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有权立即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要
求沈阳亦创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借款金额的
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风险防控
本次全资子公司雅克锡创向其参股公司沈阳亦创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
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是基于沈阳亦创运营需要提供的,雅克锡创和沈
阳亦创的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为其提供借款,风险共担,并收取了资金占用
相关成本,风险基本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雅克锡创对沈阳亦创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满足其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支持其
业务的正常运营,有利于增强其综合竞争力。沈阳亦创履约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
未发生过逾期无法偿还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沈阳亦创虽未提供担保,但沈阳亦
创的其他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沈阳
亦创的财务状况稳定,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
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同意雅克锡创按持股比例为沈阳亦创提供人民币 1,292.5 万元的借款。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对本次交易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
议通过该事项,并形成以下意见:
经审议,与会独立董事认为:雅克锡创本次拟为沈阳亦创提供财务资助,主
要是为了满足沈阳亦创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沈阳亦创的其他股东按其股权比例
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公平对等。雅克锡创向沈阳亦创提
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并收取了资金占用相关
成本,风险基本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该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公司与该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为沈阳亦创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4,026.67
万元;
万元。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未与沈阳亦创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