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实业: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0 2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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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
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出具的《关于变更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容诚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宁云先生(项
目合伙人)、俞华女士、李鑫先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俞
华女士、李鑫先生工作调整,现指派马静女士、胡进福先生接替俞华女士、李鑫
先生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宁云先生、马静女士、胡
进福先生。
  二、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马静女士,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胡进福先生,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二)诚信记录
  马静女士、胡进福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马静女士、胡进福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不存在可能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
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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