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
汇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
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汇”),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
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首席合伙人高峰。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汇共有合伙人 117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688 人,
其中 27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中汇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101,43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电气机械及器材
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多个行业。中汇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 家。
二、执业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
处分 2 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不
影响中汇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
中汇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其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制造
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团队专业配置合理,人数、
执业水平和经验等满足项目要求。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的
基本信息如下所示:
开始从 开始为本 近三年签署及
成为注 开始在本
事上市 公司提供 复核过上市公
角色 姓名 册会计 所执业时
公司审 审计服务 司审计报告家
师时间 间
计时间 时间 数
项目合伙人 施伟岑 2014 年 2007 年 2022 年 5
月
签字注册会计 2021 年 4
武之远 2021 年 2017 年 2025 年 1
师 月
质量控制复核 2009 年 9
翟晓宁 2008 年 2007 年 2022 年 9
人 月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
况。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
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中汇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
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
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汇就公
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未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中汇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
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四)项目质量检查
中汇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其质量管
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
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
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
执行审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
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其完整、
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
综上,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汇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
有效执行。
五、工作方案
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
其中包括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金融工具、成本费用、销售费用、合并报表与关
联方交易等。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中汇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中汇制定
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
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
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汇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的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近三年在已
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八、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中汇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
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